一年

tontyoutoure提议到买了这个域名和空间,算来已经有一年之久了。最初正如关于页面里说的,弄空间纯属为了能搭一个Twitter的API,因为觉得能够自定义API名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不过毕竟只是搭一个API实在是太浪费了,于是就有了这个Blog。当然这个Blog叫什么当时还是犹豫了半天的,因为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要拿这个地方干啥,如果是作为折腾的地方,叫做实验室是挺合适的,但是这又体现不出不稳定的性质,于是就在我纠结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学校里那个“微尺度国家实验室(筹)”然后就如你所见了。如果你要问我这个筹字什么时候可以拿掉,那么我只能说,等科大的那个国家实验室的筹拿掉了我这个再说吧…不过那个筹从我上大学开始到毕业都没有见过要拿掉的样子。当然除了这个Blog外还有那个反正Twitter已经全部t.co了所以也没用处了的一点也不短的短域名服务,以及用过一次后再没用武之地了的无聊的自用图床。也许还有其他什么我已经忘了的东西,就忽略吧。这一年间里也算稍微学了一点CSS和HTML,为了这个Blog折腾了很多插件,虽然现在已经不折腾了。被墙了3个子域名,感谢方长老,没把全部域名墙了。那么既然现在已经一年了,就来总结一下这一年里Blog的各种统计数据吧。

总共的访问量是3157人次,一共2377访问者,平均网站停留时间是2分26秒,每次访问页面数是1.96页,有75.29%的人都是新访问者。大概的访问量曲线如下所示:

一年间的访问次数统计

基本上有两个峰值,并且两个峰值的访问数都一样是64(好个敏感词…)。原因大概是被某个公众人物share了某一篇文章吧,否则这个连小众都算不上的Blog是不可能有这么多访问量的。

总共文章共41篇,包括tontyoutoure从他以前的Blogger里导入的9篇,所以总共写了32篇,两个人一年这么多篇也不算少吧,或者说我觉得居然能有这么多篇真是奇怪啊,我本来以为会更少一些的。草稿箱里的文章一共7篇,当然里面没有我挖的坑,全是tontyoutoure的,至于他会不会填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评论数101条,被自动过滤的垃圾评论数273条,所以说现在垃圾评论真是猖獗啊,多亏了Akismet,让我免去了许多烦恼。

访问量最多的5篇文章依次是:

  1. 抛弃文件夹!用Plex来管理你MAC下的视频!(好吧我承认了这个标题危言耸听了)
  2. 黑客们的来福士戴尔 (没想到这么多人对HHKB感兴趣啊…)
  3. GEB读书笔记之一——形式系统初步 (第一次尝试写连载,还好没坑,不过水平还是有待提高啊)
  4. 3DS动手玩 (有了年底的大作,我的3DS终于不用吃灰了)
  5. Cherry青轴机械键盘小评 (好吧,又是一个关于键盘的文章)

而回复量最高的5篇文章则是:

  1. 火车上的萝莉 (你们这群绅士!变态!)
  2. GEB读书笔记之一——形式系统初步 (评论数只有第一名的一半,这个世界真扭曲)
  3. [跟风向]凉宫厨你伤不起 (你别说人家坑了4年,你草稿里的东西是不是也想坑4年?)
  4. God Is A Girl (小圆评论文,看了两遍后的脑热产物…)
  5. 写在J老板去袋鼠国的前面 (咦咦?这个怎么这么多评论…)

其他的比如说访问人中的浏览器使用,其中Chrome一骑当先,Firefox紧随其后,之后则是该死的IE,并且IE6占了IE总人数中的1/3,我是不是太仁慈只给了IE6一个警告啊,之后干脆直接重定向到Firefox下载页面好了…不过如果只看最近一个月的统计,Safari已经到了第二位,Firefox则掉到第四了。我靠,我家火狐哪里惹你们不高兴了!

浏览器统计

操作系统其实没什么可说的了,用屁股想都知道是谁多。另外可能由于我写了篇关于MAC的东西,所以Macintosh也有将近1/4的比例倒是比想象中的要高了不少。

操作系统统计

至于流量来源,有将近一半是来自于搜索,这对于一个个人Blog而言应该是理所应当的事吧。搜索的流量里有3/4来自于Google,1/4来自于Baidu,剩下的则是个位数的Bing。另外有将近1/4的流量是直接流量,有真么多人是直接用链接访问的?真是奇怪…最后还有18.5%的引荐流量,当然其中大部分来自于tuidao.me,因为我做了重定向,不过我觉得大多数人应该是被这个域名骗了而点进来的就是了…至于搜索对应的关键字,基本上就和最多访问文章对应,这个也挺正常的了。

流量来源统计

最后就是RSS的订阅用户,居然有24个人耶!没有想到居然有这么多人订阅,实在是太感谢大家了~

那么接下来的一年里,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个地方还会继续存在下去,风格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如果你们觉得更新的太慢,也可以向tontyoutoure催一催,其实他有几篇文章我也想看看写的是啥样呢…

最后感谢大家这一年间的支持,Blog也添加了+1按钮,没事干了也要多按一按喔~~

For Jobs

我们所在的这代人第一次听说苹果大概都是在计算机机课本里的历史部分里,或者哪个电子杂志的回顾专栏里。从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的创业开始,Apple I,Apple II,IBM的介入,微软的崛起,苹果的没落。那一段历史被人谈论了无数遍,而自那往后的历史,似乎就没有了苹果的影子,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苹果是一家历史上的公司,现在已经倒闭了。虽然现在人们提到苹果的崛起总要提到那款彩壳的iMac,但是我想更多的人应该和我一样,是从iPod开始重新认识了苹果。

那时候应该是小学毕业,磁带机还占据着大部分人心目中对随身音乐播放器的认知,CD和MD不过是追求流行的年轻人的玩具,而MP3虽然顶着音质不佳的臭帽子,但是凭着小巧的造型也有和CD机分庭抗礼的趋势,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个想要的MP3,三星的YP-700H,容量256MB,要价1800元。不过限于价格我终究没有买,而是另买了一个杂牌的MP3,64MB,500元,按现在话来说就是山寨吧。虽然是山寨,虽然向里面导入歌曲还要用特殊的软件,不过我还是用的很开心,便不怎么对MP3再做什么关注了。大概过了一段时间,不记得是多久了,在市中心的电脑城里开了应该是我们这里第一家苹果的专营店,外面打出了大大的iPod的广告,一个大约一人高的iPod模型,上面写着“把上千首歌放进你的口袋”,一边的小子标示着容量和价格——10GB,2400元。广告放在电脑城的出入口,非常的显眼,与众不同的造型很快吸引了当时已经对MP3见怪不怪的我的眼球。几次路过,都要从玻璃橱窗里向里望一望,不过毕竟价格并不便宜,当时害羞的我也没有那个勇气进店去尝试一番。一次偶然间在晚上回家的公交车上碰到一个人在那里把玩着手里的iPod,几个按键在昏暗的车厢里发出红色的光芒,看上去着实漂亮。现在想想那应该是3代的iPod吧,一个圆环上面有4个按键,屏幕也是黑白的。这应该是我和苹果产品的第一次接触吧。

后来那家店引入了那款著名的“台灯”iMac,每次路过那里我都会侧眼看一看,毕竟这个样式太引人注目了。摆放在橱窗的这台“台灯”放着宣传的广告片,现在看来,在那个时候,苹果就已经喜欢强调自己的产品是“活着”的,而不是冷冰冰的机器。“华丽”该是从那时起我对苹果最深的印象了,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但是最开始和苹果的接触并非那么的美好,因为需要解码器,我在Windows上下载了Quicktime,当然也顺便下载了iTunes,但是无论如何这两个软件都没有个我留下哪怕是“还行”的印象,和系统格格不入的外观,庞大的体积,莫名其妙的操作要求都让我很快将这两个软件束之高阁。自此,苹果华而不实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年过去了,苹果和我的交集似乎也就是每次回家会路过的那家苹果店,因为价格原因和对其的固有印象,我没有买过任何的苹果产品,虽然我很喜欢它的设计。很快我上了大学,因为买电脑的事头痛了很久,自诩对电子产品很在行的我自不会去求助别人到底买什么好,但是在海量的品牌和产品面前,如何挑一个自己满意的产品真的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直到我看到了现在我用的这款MacBook Pro。实话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认为我买神舟的概率都比我买苹果的概率要高,而且我几乎相信我的第一台笔记本肯定是Thinkpad。不过最后,我选择了这款MacBook Pro —— MA895。说来可笑,现在自诩为果粉的我当年买这台MBP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居然是可以用BootCamp装Windows,不过事实也算是如我所料,刚入MacBook Pro的我虽然惊艳于系统的华丽,但是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还好能装Windows,于是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Windows下度过的。不过感谢现在已经没有的麦客孤独论坛,终究我还是慢慢习惯了OS X并且慢慢爱上这个系统,他让我抛弃了喜欢瞎折腾的习惯,虽然没有了那些看上去很高深并且能够带来不少成就感的优化和调整,但是我终于可以将心思专注于要做的事情上。而不是做事的工具上。现在我电脑里保留Windows的唯一理由也就是游戏了,不过或许当某一天我买了家用机后,Windows存在的理由也就没有了吧。

当然,能让苹果走到现在这一步的不是MAC,也不是iPod,而是iPhone。手机开始在生活中出现并不早,但是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了我们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对于我而言手机都仅仅是一个只要能打电话发短信就可以的工具,这也是我上大学时挑手机买的是Nokia 6030的原因之一。当时也有智能机,s60的,Windows Mobile的,我相信所有人现在都会对这种所谓的“智能”手机嗤之以鼻,但是那的确是那个年代的“智能”手机,自然我不会对这种东西有任何的兴趣。然后iPhone来了,我至今仍旧记得iPhone刚发布时众媒体的评价,竞争对手的反应,还有各种分析师的预计,大家都对此不以为然。”iPhone重新定义了手机” 苹果的这个广告词当时对于大多数人来讲也就是个广告词而已吧,而现在这已经变成了现实。当然限于价格,我一直没有能够拥有一台自己的iPhone,倒是趁着便宜收了一台二手的一代Touch,用着和iPhone一样的iOS系统,带来的是和OS X一样,甚至更佳的用户体验,一个以人为中心设计的产品,而不是一堆电子器件的集合。

MAC,iPod,iPhone,iPad,OS X,iOS,iTunes……所有的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人的远见卓识,乔布斯,苹果的联合创始人之一。他带领的团队带来了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电子产品,软件,和3D动画片,改变了我和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对科技的认知,他的成就是那么的耀眼,但是他本人却并非那么的遥不可及。乔布斯并非名校毕业,家里也没有什么背景,个人品德也并非高尚,骂人,欺骗,剽窃。这一切让他更像一个我们身边的普通人,但是它却改变了整个世界,不禁让许多以前不那么自信的人也产生了试一试的想法。那个站在演讲台上自信满满的介绍自己产品的乔布斯,想必是大众眼里他最为耀眼的样子吧。今天他走了,有人说,一个人死了,它的竞争对手就再也打不败他了。这对于Google和Amazon这样的挑战者而言,这恐怕是最让人遗憾的消息吧。今天Google和Amazon都在首页放置了Steve Jobs, 1955 – 2011 的文字,想必是向这个伟大的竞争对手致以的最高敬意吧。

最后,我想没什么以OS X自带的文本编辑的图标更合适的结尾了吧,愿乔教主安息,也祝苹果公司能够更进一步。

Think different

Replacing Emoji...

写在J老板去袋鼠国的前面

本来是打算写一篇新疆纪行的,不过一般来说我不大爱看别人写的流水账,于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觉得别人也不大会爱看流水账。于是这篇就写写我和这个blog的另外一个主人J老板(说起来基本是他在打点的,我只负责找一点下限banner而已)的友情故事吧(这个地方该yooooooo了喂)。

认识J老板是在大一的时候,那时刚被大一上惨痛的GPA打击地欲仙欲死的我和同班同学David关系不错,而David又和J老板同是新疆预科班的,于是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平时仨人中午一起吃个饭啊晚上出去吃个烧烤啊什么的。基本上我会把周围的人分为“有趣的家伙”和“无聊的家伙”两类,对于后者一般是没什么兴趣的,对前者我就会很倒贴。这两个家伙无疑都很有趣,于是我没事就和他们耗在一起。嗯后来J老板第一次显示自己的土豪一面买下了爱可视pmp和价值15k的MBP等让人眼红的东西,我当时还以为叫他J老板是因为他是土豪呢。然后就经常到他那里去看看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记得最早是acfun组曲神马的)。后来David转院,也就搬到了西区,和他就很少见了,但是J老板苦逼的转了院却没搬成宿舍,所以跟他反而比跟David熟络多了,时不时的吃个饭啊晒个妹啊什么的,基本就是这样吧,一直到了大四,和他也是越来越熟,发现的时候这个和我按说不该有任何交集(J老板在理院的时候也是1班的,和我们班不在一起上课)的家伙已经成为我大学期间最重要的基友挚友了。

在这个国家里,就像是The Truman Show的True man一样,每个人一出生都被罩在一个虚假的天空之下,而且每个人被从小灌输着剧毒的思想,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都被精心的设计。基本上,如果不是我阅读父上买的王小波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我是不会明白什么叫做自由(毕竟这个词在这里被抹黑了,我仍然记得当时看到威廉华莱士临刑前呐喊时那种不屑的心情);不去看某个同学的人人分享,我是不会对整个体制产生系统性怀疑(大一时和Charlie聊天居然还相信共产党是走群众路线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虽然J老板本身离政治控差了10万八千里(我倒是比较近233),但是他对整个体制的不屑(因为一段特殊经历)也对我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关于翻墙的事情几乎一开始都是从他那里学的,比如上推,买代理,到后来买这个空间。这些事情估计他自己觉得没什么,但对我来说意义很大(虽然也没大到离了J屠夫就得吃连毛猪的地步……),在这里我要道一声,谢谢了。

嘛前面已经说过了,我择友的最重要标准是有趣,J老板无疑是个很有趣的人,比如我在说出“啊啊果然还是2次元比较好”这样的句子时他一定会用力的吐槽“治呢?你的治呢?”。另外还有当我卖一些类似诸如“欸难道你今天要请客”的萌时那句“凭啥,你沟子白些么”也是让我记忆犹新(可惜最近他不咋说这句了)。另外,既喜欢acg又喜欢摇滚的家伙怎么可能无聊呢?(卧槽为毛我觉得我这么天然受?是错觉么?是错觉么?)

和我这样的废柴不同,J老板该学习的时候很努力,因而现在成功肉身翻墙,意识到可能很久都没办法见到他了的时候,我决定这个假期去一趟新疆找他玩。嗯总体印象:

  1. 妈妈好年轻,做的饭很好吃……怪不得丫到了合肥每次看到食物都是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
  2. 为毛变形金刚要换女主,为毛。
  3. 他家淋浴真渣……
  4. 天池真坑爹,虽然景色确实很不错……
  5. 因为都是家里做的所以不知道到底街上的拌面啊大盘鸡啊有多好吃- –

总之,是很重要的回忆啊。包括和睡一张床什么的(此处可以yooooooo),我和高中的基友都没一起睡过呢。

嘛,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好说的。基本上袋鼠国和兲朝时差不大,还是可以经常聊天的,在可见的未来里我还是会寄生在这个blog里写一些不咸不淡的文章,对每一个回复都兴奋不已,在推上也可以互相欢乐地吐槽。但也仅此而已了,下次见面的时间谁都不敢保证——虽然基情友情不像爱情那样无法见面就会迅速烟消云散,但很明显面对面的接触对于任何人际关系的发展和维持都是很重要的。正如电子妖精在黑暗王子开始时所说,世间人多如星数,邂逅多如星数,随之而来的是别离。但是和J老板的邂逅是人生中排名前5的邂逅这一点不会改变。即使很难再见,也是一生的挚友啊。

下次见面的时候,大家一定都会从卢瑟中毕业的,嗯嗯。

所以你赶快去和金发美女啪啪啪来晒我吧

GEB读书笔记之六——人工智能

想来想去还是在出国前把这个坑剩下的最后一点填掉吧,自己挖的坑还是要自己填。不过在正式填坑之前我还是要吐槽一下tontyoutoure写的上一篇文章,轻而易举的就成了本Blog评论数最多兼回复/访问比最高的一篇文章了,我才不承认访问这里的都是萝莉控啊可恶,你们都是绅士吗???果然这个世界连打篮球的都全是萝莉了吗???

好吧,下面还是写正文。上次扯完了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这次就开始讲讲逻辑领域最受人关注的一个应用——人工智能。不过人工智能这一块就无法像之前那样能够用严谨的数学推演来得结论了,因为这里并没有什么让人广泛接受的理论,就是最长提到的讨论人工智能能否实现的丘奇-图灵论题都仅仅是一个论题而不是定理,而什么是智能更是七嘴八舌。下棋能够下赢人类机器就算是有智能了么?我前两天心血来潮和简单电脑下了一盘国际象棋还输了呢(可恶,我不是笨蛋啊!),我才不会承认我的电脑智能比我高啊!图灵有一个很出名的图灵测验,大意就是说使用两个分隔开的房间,让测试者用键盘和屏幕与另一边房间的机器交流,如果测试者无法分清对方是机器还是人,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机器有智能。当然图灵提出这个测试的时候计算机还啥都不是呢,所以听上去似乎挺有道理的,不过连智力测试机器都能把人干掉的今天也没见到有人承认某个机器拥有智能(多句嘴,你们觉得大萌神算是有智能的机器么?),所以到底什么叫做智能,机器要模拟到什么程度才能实现人类的智能就成了这个地球上最难达成共识的事情之一。

作者在书里写了不少关于智能的层次的问题,并且以DNA和蛋白质作为例子,不过对于满打满算也就是高中学了两年生物的我而言,也就DNA和RNA还算记得,mRNA就只能说是隐约记得,而tRNA则有一种“这是啥?能吃么?”的感觉了。不过作者的意思还算是理解,蛋白质相比于DNA自然是很复杂了,而之上构成的器官已经人本身就更加的说不清道不明了。不过DNA那一套却是出奇的简单,ATGC两两配对,没有什么复杂的不可理解的规则,所以由简单的DNA再往上层层构建的人类能够拥有智能,那么由各种逻辑电路构成的机器为什么就不能拥有智能呢?不过说道这里,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质问:“DNA和逻辑电路不是一样的东西!”不过在回答这样的问题前先来听两段音乐吧:

这两首歌一样么?严格来说不是,因为音色很显然不一样,不过我想大多数人会认为这两首歌是一回事。就像我们可以用钢琴来演奏爱情买卖,也可以用Google Doodle来演奏,虽然后者简陋的多,但是没人会否认弹出来的就是爱情买卖。这就是同构,数学里想必这个概念听过不少遍吧。

那么,如果我们肯定了不同的基质是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的话,也应该同意机器是可以形成和人一样的智能的。但是这个结论显然不是那么的令人愉快,因为几乎所有人听到这个的第一反应大概都是不爽,并且旋即列出诸多反驳的理由。毕竟机器算是人造出来的,人造的东西和人拥有一样的智能(现就不说有没有可能更强了)总会使人产生“那我算啥”的感觉。

两个最常被人拿出来说的东西就是机器不能有人一样的非理性和创造性。理由很简单,机器是根据程序运行的器件,如果程序没有问题的话机器运行也不会出问题,那么人类偶尔会产生的非理性结论(不小心把2+2算成5)机器是不会出现的。不过,无论是理性也好,非理性也好,这些结论都是我们的大脑得出的,但是如果我们好好考虑一下人类大脑的构造的话,就会发现大脑也是由运行的完美无缺的神经元构成的,神经元的电信号传输也是按照一套规矩运行的,并遵守物理学上的规律,但错误的信念却由这些完美无缺的神经元产生了,这两个东西并不处于同一个层次(如同DNA与蛋白质),正确与错误的确在不同的层次上和平共处了。所以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一个完美无缺的计算机硬件不能支持高层次的混乱错误的行为。

至于创造性则要复杂不少,一个人工智能程序想出了一个它的设计者没有想到的一个主意,那么这该归功于谁?程序本身?还是遍程序的人?大部分时候我们认为这不过是编程序的人把这个主意深藏在了程序内部(以至于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而计算机只是单纯的使其浮出表面了而已,因为我们在一步一步追踪程序如何得到这个结论的过程中了解了使这个结论产生的原因,并知道这个原因实际上就是编程人员脑内所想的东西,只不过程序把它具现化了。如果什么时候我们没有发现这样的原因,也许我们就能说这个主意是程序自己想出来的了吧。

不过虽然说了些东西,我们还是没法得出一点可令人信服的结论,因为对于人工智能而言,对机器的构造是一方面,对人类自身的理解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对于后者,哲学家们争论了几千年,结论还是一如既往的不清晰,作者在书里这点也写了不少,但是我想如果要拿来说服人还是不够,很多的东西也只能说是人工智能工作者们所相信的东西,不过不相信的人也不会搞这块了,所以说这些人的说服力有多高也有待商榷。回到自己,小时候曾经想过,要是有个哆啦A梦该多好,后来也有想过,不如我自己造一个吧~虽然现在极度怀疑即使不考虑那些道具的话,哆啦A梦能否在2112年被造出来,但是100年前的人类又如何能想到现在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呢?所以如果问我机器能实现人类的智能吗?我会说:能。至于如果能的话会不会成终结者那样,就不是我能想像的了。

行了,这个坑就算填完了,我已经不太记得最初是为什么想要挖这么大的一个坑,自己以前也没写过类似的文字,大概行文中的漏洞也一抓一大把吧,如果你发现了,还请不吝指教。我的文笔也不是很有趣,要说作文也是我人生中最最恐怖的噩梦也行,所以,感谢能够坚持看到这里的你,谢谢。

对了,如果你喜欢nyan cat的话,你可以用这个链接来访问这个Blog

火车上的萝莉

基本上我是不大会骂人傻x的,尤其对是关系不错的人。可是,这次我要说,j老板你个傻x,你根本不知道你为了区区一张签证错过了什么:我对面有一只白丝萝莉!一上车就看到萝莉坐在中铺上两只穿着白丝的小腿就在那里晃啊晃的,洒家,这辈子,值了。

可惜小萝莉警戒心很强,给她m&m和薯片她都不吃,倒是不停地给我各种零食吃。小萝莉今年10岁,三年级,爱看日本动画。然后我得知了一个噩耗…她居然看过吸血鬼骑士…眼看着一个小萝莉就往耽美的深渊滑去了…

这萝莉相当的活泼,在中铺上上下下,胖次完全被我多角度全方位彻底看光了…

今天忙了一天,于是很困,就睡了一觉。

一觉醒来已是晚上,萝莉已经把白丝脱了,让我有点失落。

我在那里玩受姬,萝莉好奇地凑过来,我就给她放bad apple看,她表示很无聊。然后给她放那个天国与地狱的电磁炮mad,她表示很有趣。之后她又拿着受姬到处拍照,一不小心进入了相册,在此我要肏安卓系统一万次,为什么要把所有图片聚合起来?我看到小萝莉面前的那一屏幕工口漫缩略图时立刻发挥出多年跳刀躲锤子锻炼出的手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受姬抢了过来退回到拍照界面。由于担心萝莉在她五大三粗的父上面前翻出我受姬里的糟糕漫导致我直接被从窗口丢下火车,我不得不在萝莉四处拍照的时候跟在后面以便随时把可能切出的啪啪啪场景跳羊虚灵刀纷争面纱插起5级大根A杖死亡一指秒掉。

由于萝莉的父母给她和她姐姐(过期了,去死)只卖了一张铺,无良的乘务又把空调开得很小导致车厢里足有二十八九度,萝莉和她姐姐挤在一起根本睡不着,于是在上床之后又要玩我的受姬。这次可好,直接给我把perfect viewer(看漫软件)给打开了。看见弹出的風船クラブ老湿的大作こわれるぅ(我能想到的世间此时能弹出的最糟的东西)小萝莉大叫漫画我要看,我立刻一把抢走并坚定地说不行,萝莉大概被我浑身散发的可怕气场所震慑了,于是放弃了。然而我的受姬里根本没游戏,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作用就只剩施法引导听歌看小说三种了,实在没啥好玩的。然而萝莉对触摸屏很感兴趣,愣是开发出了我提问题她写出来答案的小游戏(再次骂句j老板你个傻x,有你的3ds把这只萝莉勾引回家都不是梦啊)。在这里我要夸一下自己的自制力,居然忍住没问萝莉的三围(其实是觉得她自己也不知道)。玩了一会她困了,然而实在热的睡不着,而乘务居然丧心病狂地关了空调开窗户,于是我的滥好人本性又显示出来,把铺让给小萝莉然后准备通宵看小说。

看完了月光(开头很有趣,越来越无趣的小说,还有我喜欢柳橙汁),已经是半夜三点了,夜里气温比较低了,我就打算让萝莉回去睡,观察了半天不知道怎么才能公主抱过去于是只好把她叫醒让她自己爬过去。

第二天就比较无聊了(关键是受姬没电了,不能弹出让人心跳加速的画面了),这只萝莉和其他萝莉正太玩的很高兴的样子,我在床上睡了几乎一天,剩下的时间看了一本密斯玛路卡兴国记(坏掉的男主。有趣的小说不过我一向对于奇幻类小说不感冒)。傍晚我一边对着小萝莉说再见,一边思考着“说再见到底能再见的情况多还是不能再见的情况多”这样没营养的问题下了车。

最后上一张图。